都市招牌過亮、玻璃帷幕反光,讓光害成為城市新公害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被北市環保局視為標竿的「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」現正在議會審查,據統計北市有一百萬件以上的廣告招牌,首當其衝就是廣告招牌可能形成的光害問題,台北市廣告公會呼籲,應制定詳細的依循標準,避免無所適從。都市招牌過亮、玻璃帷幕反光,讓光害成為城市新公害,台北市廣告公會顧問鄭聖丕說,業者願意遵守光害管制自治條例,但希望有比較好依循的標準,北市共有超過一百萬件以上的廣告招牌,希望是便民的法規讓市民遵守,並有溝通平台表達意見,他質疑,過去從來沒有光害相關的法規可依循,光害審議委員會的審議委員專業性如何認定?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說,許多廣告物業者晚上九時會自主將光線調暗,必要時關閉燈光,北市環保局視「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」為環保標竿,但台北市已有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,建議要管制廣告招牌光害可在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下增加條文,不必疊床架屋,否則民眾要申請架設廣告物,建管處與環保局都要審,若是兩個單位意見不同,時間又要拉長,太過擾民。環保局長劉銘龍解釋,台北市的商業設施發達,「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」有立法必要,今年5月也經法規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,包含使用光源的輝度與照度,都有明確規範,並明訂光害管制標準與測量方法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,因光害不全然是廣告物造成,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無法解決所有光害爭議,而光害審議委員會的審議委員將請光學專家、廣告業者、建管單位、交通學者擔任,綜合評估光害對民眾的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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