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教育局要求公立國小協助向補習班宣導交通車相關規定,並將交通車標章造冊報局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台北市教育局今年9月,要求公立國小協助向補習班宣導交通車相關規定,並將交通車標章造冊報局。這項調查的目的在確保學童乘車安全,但有學校質疑老師哪有職權可約束補習班遞件,視為「讓老師崩潰的公文」。教育局表示,這項措施先行試辦1學期,會研議將這次搜集資料提供給學校參考,為學童交通安全把關,未來不會再有類似公文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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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inline-ad div div { border-bottom: 0 !important; padding-bottom: 5px; };聯合新聞網募集「超崩潰公文」,北市有教師投件,指今年9月4日收到教育局發文各公立國小,要求通知鄰近學校的安親班、補習班,配合時程繳交立案書、交通車資料等,造冊後送交教育局。有老師質疑,難道教育局沒有補習班和安親班的主管單位嗎?如補習班對教育局的要求都可以視若無睹,國小「生教組長」更沒有職權要求安親班、補習班合作,為什麼要由校方匯集造冊?有國小校長指出,類似公文與教學完全無關的報局表單確實不少,但因是教育局的指令,學校仍需回覆。但也有學校收到公文後,很快就與安親班聯繫,並請安親班繳交名冊和車籍資料。校方表示,這是因為學校每學期都和安親班開校園學童安全會議,所以安親班與學校配合度算高,但若平時少有往來,安親班確實不會願意配合。教育局終身教育科回應,有鑑於交通事故頻傳,為保護學童交通安全,才會函請國小協助宣導並造冊,同時發文給補習班、安親班請他們配合,雙方共同把關。依據「台北市學生及幼兒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」及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規定,補習班本應將交通車資料陳報教育局核備,取得標章後懸掛於前擋風玻璃,目前已掌握各補習班自購交通車、租賃交通車名冊列管。教育局說,學校的心聲他們聽見了,未來會修正實施方式,學校不用再做此調查,教育局也將研議提供學校、補習班已陳報的資料,供各校運用。>>募集「超崩潰公文」 12月28日截止:兼職行政的學校教師,教學工作已相當忙碌,卻總要處理許多與教學無關的公文,導致「行政大逃亡」戲碼年年上演。聯合新聞網製作「公文減量」專題,探討老師們被大量繁瑣公文纏身的無奈,並尋求可為老師解套的管道。另舉辦臉書活動,向老師募集「超崩潰公文」,歡迎踴躍上傳活動專區,讓聯合新聞網把你們的煩惱傳達給主管機關,一起為公文減量努力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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